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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选登丨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 省总工会与省高院携手保障劳动者权益
山西省总工会与省高院共同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议,印发《工作交流会商会会议纪要》《关于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加强工会与法院良性互动、常态协作,携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以推进法治强会工程为重点,全面提升工会参与劳动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山西省总积极推进“法治强会”建设,与省高院全面深化“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健全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动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以及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在促推劳动纠纷诉源治理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建立调解经费常态化补贴机制。今年省总对市、县专列补贴450余万元。

二是加强日常调研和沟通,做实做细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双方着力构建深化工会与法院良性互动新格局,推动建立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多方协作联动机制,加强调解资源共享;畅通工会参与司法渠道,共同举办“同堂培训”,提升前端预防化解劳动纠纷能力水平;完善劳动争议案件数据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分析;建立健全会商框架下的日常联络、沟通对接、工作通报等机制。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激励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工作调研,及时总结劳动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调处化解劳动争议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劳动关系认定、农民工欠薪、工伤赔偿等重点领域的调解、仲裁、审判等典型案例进行联合发布,开展以案普法。探索将维护劳动者权益质效好、企业少讼无讼、劳动关系和谐、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工作突出作为工会评选表彰等正向激励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基层工作者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今年“五一”,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省法院、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普法,引导广大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织密劳动争议纠纷风险“防护网”。

省高院、省总工会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加快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健全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各级工会138个调解组织、444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省法院委派工会调解案件28043起,结案27617起,调解成功24161起,调解成功率达87.49%,调解案件和调解成功案件总数均位居“总对总”合作单位第一,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编辑:郭璟璟  校对:宋航  终审: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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